在上個月L3、L4級別自動駕駛獲得準入,并在限定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后,高級別自動駕駛的商業化落地又迎來了一大進展。
12月5日,交通運輸部印發了《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試行)》(下稱《指南》),為自動駕駛各賽道的商業化落地做出了更加明確的規范。
此次《指南》的發布,最值得關注的有三方面:對高級別自動駕駛的具體應用場景給出定義劃分;對安全員配比給出明確規范;對安全方面的生產制度、運輸保障、運行狀態信息管理等六個具體細分方面給出了明確要求。
交通運輸部正式印發《指南》
首先,《指南》給高級別自動駕駛開展道路運輸服務的經營類別和應用場景做出了細致劃分,經營類別分別是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四種。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兩種類別便是出租汽車客運以及道路貨物運輸,二者分別對應Robotaxi和無人干線物流兩條賽道。
《指南》對上述二者在應用場景方面做出的規范是:“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的,可在交通狀況良好、交通安全可控場景下進行”,以及“ 可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在點對點干線公路運輸或交通安全可控的城市道路等場景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換句話說,Robotaxi業務理論上已經可以脫離示范區/測試區在物理意義上對其的限制,在公開道路中“交通狀況良好、交通安全可控”的路段進行商業化經營。
同時,《指南》也對無人干線物流的應用場景做出了明確定義,讓其可以順利開展點對點干線運輸工作,不過仍要求其不能運輸危險貨物。
這無疑促進了Robotaxi和無人干線物流兩個領域的商業化落地進程,二者的經營范圍都得到了極大提升。
但對于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以及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而言,由于二者的運輸距離更長、載客數量更多,《指南》則認為需要“審慎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并將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的經營范圍限制在“物理封閉、相對封閉或路況簡單的固定線路、交通安全可控場景下”進行。
除了應用場景以外,《指南》還對四種自動駕駛運輸服務所應當配備的安全員數量給出了明確要求。
其中,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需要配備1名隨車安全員,而道路貨物運輸僅“原則上”需要配備隨車安全員。
程度最為開放的當屬自動駕駛出租汽車客運服務。
《指南》規定,有條件自動駕駛汽車(L3)、高度自動駕駛汽車(L4)應隨車配備1名安全員;而完全自動駕駛汽車(L5),在確保安全并且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在指定的區域運營時可使用遠程安全員,并且遠程安全員人車比不得低于1:3。
目前,能夠在示范區內實現落地的百度Apollo、文遠知行、小馬智行等企業,其運營車隊仍是L4級別自動駕駛,雖然其中不少企業已經獲準在測試區內可以實現“車內去安全員化”,但根據《指南》規定,在經營范圍得到擴大后,上述企業現有車隊依舊需要讓安全員重新進入車輛中。
換個角度來看,對于Robotaxi企業而言,此次《指南》的發布可以說是政策先行了:各企業落地的車隊依舊停留在L4級別,而《指南》中已經對L5級別車輛的人員配比做出了明確規定。
雖然走出示范區后,政策對于Robotaxi安全員的放開程度看似更加收緊了,但這也是出于技術大規模推廣和安全問題的考慮,所做出的規定。
最后,《指南》也對高級別自動駕駛服務的安全保障方面給出了更為細致、清晰的規定。
具體來看,在安全保障方面,《指南》將其細化為安全生產制度、運輸安全保障、運行狀態信息管理、車輛動態監控、安全告知和應急處置六個方面。
11月中旬工信部等四部委發布的《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中規定,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試點汽車生產企業和試點使用主體應當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發生前至少15秒(或自動駕駛系統激活時刻,兩者可取較晚時刻)和事故發生后至少5秒(或自動駕駛系統退出時刻,兩者可取較早時刻)的視頻信息上傳至地方平臺。
而《指南》將事故前15秒這一范圍擴大至事發前至少90秒,并且表示其記錄儲存的狀態信息應包括且不限于“車輛標識(車架號或車輛號牌信息等);車輛控制模式;車輛位置;車輛速度、加速度、行駛方向等運動狀態;環境感知及響應狀態;車輛燈光和信號實時狀態;車輛外部360度視頻監控情況;反映駕駛人和人機交互狀態的車內視頻及語音監控情況;車輛接收的遠程控制指令(如有)和車輛故障情況(如有)”等,可以說是十分細致。
并且,《指南》還要求自動駕駛汽車應在車身以醒目圖案、文字或顏色標識,明確向其他交通參與者告知其自動駕駛身份。
除道路貨物運輸以外的其他三種涉及乘客運輸的自動駕駛服務,還應通過播放視頻或張貼標識等方式,向乘客告知車輛自動駕駛功能、安全乘車知識、安全設施使用方法、緊急逃生方法等事項。
總而言之,《指南》很明顯有意逐步引導自動駕駛服務,尤其是Robotaxi和無人干線物流兩大賽道走向更大的經營范圍。
可以說,在《指南》發布后,高級別自動駕駛商業化落地所必需的規模得到了擴張,整體行業的管理更加規范化,并且在對安全方面做出的一系列細致劃分后,也能讓乘客更加信任自動駕駛車輛。
由此,國內自動駕駛相關政策得到了進一步完善,《指南》的發布也有助于進一步促進自動駕駛行業快速發展。